先天下之乐而乐 发表于 2008-07-30 13:32:15楼主
紫江企业今天刊登公告说,2月26日、3月1日和2日,珅氏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原限售股约7184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5%。珅氏达投资原持有公司16.76%的股份,现在抛空的是其于2006年8月1日起可上市流通的全部股份。截至3月2日收盘,珅氏达投资尚持有公司11.76%股份。统计发现,珅氏达投资创下了用最短时间减持限售股最多的纪录。
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》第五章信息披露第三十九条规定说,持有、控制公司股份5%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,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,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%时,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。然而,紫江企业前面并无珅氏达投资减持的公告。也就是说,珅氏达投资是在抛售了5%股份时才进行的第一次公告。
